大连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简介
发布时间: 2012-01-24 浏览次数: 249
 
 

大连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简介

  一、基金会的性质

大连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1011,属于非公募性基金会,是在辽宁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单位。

基金会的宗旨是:聚沙成塔,公益多助,全面支持和推动大连海洋大学的事业发展。致力于加强大连海洋大学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,推动大连海洋大学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等事业的发展。本基金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
基金会作为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的接收和管理单位,有着严格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,基金会将会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资金。

二、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

1.筹集资金:接受社会各界,包括机关、团体(包括港、澳、台团体、海外华侨团体、国外友好团体)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。

2.管理基金:通过各种方式规范的运作基金,按照合法、安全、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连续积累,滚动发展。

3.使用基金:用于支持与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的发展项目。

三、基金会的组织机构

基金会由5-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,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五年,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基金会设监事2名。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,期满可以连任。基金会下设秘书处,由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管理。

基金会各机构工作职责见《章程》

四、基金会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

1扶植大连海洋大学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的建设;

2设立奖学金、奖教金和助学金等,对优秀的学生和教师进行奖励和资助;

3支持学校人才引进,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、专家到学校进行讲学或任教;

4吸引国内外高水平教育、研究机构与本校开展合作交流;

5.支持大连海洋大学校园建设与改造,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;

6.资助优秀教师及在校学生出国交流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,以及发表高水平论文和出版学术专著;

7.资助召开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;

8.资助辽宁省贫困学生;

9.其他捐助者明示的、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用途;

10.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。

五、捐赠人的权力

基金会按照合法、安全、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、增值。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六、捐款的方式

1.现金捐款

可直接到大连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办理。

办公室地址:大连海洋大学行政办公楼414 

2.邮局汇款

    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

收 款 人:大连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邮政编码:116023

注:请在附言中注明捐赠种类及用途,捐赠人姓名、毕业年份和班级。

3.银行转账

银行账户名称:大连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

银行账号:284356800974

4.捐赠咨询

联系电话:041184763473

网址: http://www.dlou.edu.cn